合同编号: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电梯安装地址:维保单位(乙方):
共13页第1页
f本合同签订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的对外分包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保单位:指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在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装地区)取得所在地区市级及以上的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
3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
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在签约前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8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9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乘客和载货电梯的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的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共13页第2页
f合同编号:
使用单位(甲方):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梯安装地址:维保单位(乙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公布、2014年1月1日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深圳市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深质监2005】(7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按附件一《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
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紧急救援服务。签约前乙方应对维修保养的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
式提交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