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电气试验制度3二、机电部工作职责4三、机电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5四、干部上岗查岗制度9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0六、安全活动制度14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5八、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7九、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18十、电缆管理制度21十一、小型电气管理制度23十二、油脂管理制度25十三、配件管理制度27十四、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0十五、五小电缆管理制度33十六、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的管理制度35十七、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的管理制度36十八、井下保护接地装的管理制度38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42二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4二十一、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6二十二、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8二十三、电气管理制度49二十四、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52
f贵州发祥煤业有限公司
机电部管理制度汇编
二十五、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管理制度53二十六、压力容器管理制度56二十七、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57二十八、斜坡运输管理制度58二十九、采掘供电管理制度60
2
f贵州发祥煤业有限公司
机电部管理制度汇编
电气试验制度
一、凡本矿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须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每年由机电部牵头,由各管辖单位对地面避雷装(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瓦斯排放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进行一次测试检查,并将测试检查结果于3月15日前报机电部存档,对发现的问题由机电部会同管辖单位与对口部室协调处理,机电部要参与测试检查。三、每年3月15日以前由机电队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