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89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6年11月
科技成果登记表
(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成果名称
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研究起始日期:□□□□年□□月研究终止日期:□□□□年□□月
推荐单位:批准登记单位:
批准登记号:□□□□□□□□□□□□批准登记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四年制
f封面填写说明
基础理论成果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类图书。
软科学成果是指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所取得的为解决各种复杂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方案。它包括发展战略、规划、预测、项目评价、可行性论证、对策分析管理方案和理论方法等
1.成果名称: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2.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3.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4.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5.推荐单位: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的单位。6.批准登记单位:地方、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7.批准登记号:按如下格式填写:XXX(地方、部门代码,三位)XXXX(年份,四位)R;J软科学R;基础理论J,1位XXXX(流水号,四位),共12位。
f一、登记依据
填报说明
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同时,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情况,促进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严格执行科学技术部2000年12月7日《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2003年6月18日《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国科发计字2003196号)的要求,“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在登记时,应填写课题立项时的名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