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上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二、工程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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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