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岗位职责制度
一、校长职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主持全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依法治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并实施各项学校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开展。4、领导学校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文艺、体育、卫生等工作,以德治校,科研兴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促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5、领导后勤线工作,切实做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督促总务后勤人员管好校产及各种财物,加强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6、注重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和开展好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等项工作,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7、指导和帮助学校班、队的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小组和其他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8、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10、推行校长负责制。形成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11、代表学校,作为法人处理学校对外一切事务。二、副校长职责(一)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校长抓好校本部日常教学工作,主要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协助校长领导教学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组织落实、检查和总结。2、协助校长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现,经常深入教学工作,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3、领导、督促、检查、评价、教导处主任、副主任的工作。4、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5、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发现、培养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6、组织好教师队伍的培训和进修工作。(二)分管成人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分工,负责完成分管的成人教育工作任务。2、按照年度工作的总体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