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有效地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学校健康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李俊局长为组长,常学顺、杨旺虎、刘晨龙副局长为副组长,孙吉会、武俊芳、张娟、李晖、马新、王惠兰、任天才、王文明、崔鲜鱼、王红云、杨喜仙、裴晓东、朱晓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杨喜仙兼办公室主任。(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教育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股室、学校、幼儿园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职责:教育局各股室、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
f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安全工作过程管理。1、坚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安全工作,通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2、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坚持“日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各乡镇小学每周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上报中心校。各校要坚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按要求报县教育局。教育局要坚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对全县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上级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以上各类督查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3、坚持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安全检查组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或一般性安全隐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