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医院2012年消防工作总结
我院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结合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以维护医院政治稳定,治安消安全为目标,为临床一线服务,立足基础,深化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开展维护医院稳定,普法教育,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2012年的工作总结如下:1、科室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制度的各项规定。2、电器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3、任何工作房间和个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扩其他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4、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在公共区域显目的位置张贴各种消防知识普及宣传画,提高公众消防意识,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护士长为科室消防安全设立了2名义务消防员,名消防员,2在科室防火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6、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对包装破
f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7、加强值班人员四个能力的教育,检查门窗、电开关(如:空调、电脑、台灯、照明灯、饮水机等),医院对一批老化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换,
更新干粉灭火器,更换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增加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应急灯,有效提高了消防安全系数。
赣州市中医院总务科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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