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相关课程。(7)心理测量:护理心理学等相关课程。(8)科研训练:在指导教师的协助下从事护理研究。(9)社会实践:门诊见习、社区见习、医院见习。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48周。六、教学安排和时间分配
1、时间分配表(见附表Ⅱ)
附表Ⅱ
时间分配表(按周计算)
学年教学假期考试入学毕业考试劳动军训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综合考试
一
34
11
2
1
3
2
二
36
11
2
2
三32
5
2
12
1
四
9
1
1
1
36
2
总计11128
7
2
3
4
48
3
注: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暑期2周专题社会实践活动)。
第一学年:门诊见习(熟悉门诊工作环境,了解就医程序和门诊导医)。
第二学年:社区见习(护理见习;护患沟通;了解患者的病痛与疾苦;卫生知识宣传;卫
生健康状况调查;熟悉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及社区医疗服务工作内容)。
七、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一)成绩考核
1、必修课程考试分为期末考试和随堂考试,期末考试时间由教学部统一执行;随堂考试时
间由教研室根据授课进度和停课时间确定。
合计52525242198
f2、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学分和绩点学分同时记载。3、必修课程累计修满137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累计修满120分,实习完成48学分,任意选修课程累计修满10学分为合格标准。4、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按1学分周计算,累计修满46学分为合格标准。5、毕业理论考试与临床技能考试以百分、学分同时记载。(二)毕业与学位授予1、完成专业规定的必修、专业选修和任意选修课程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分;实习达标、毕业考试或毕业答辩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2、符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实施细则》标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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