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的人员必须是被指定的办案人员其他人员和单位获取的材料必须经办案人员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④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有时还需要出具县级以上工商局的证明文件。比如介绍信、委托书等等。
2及时取证的原则。现实中违法行为千变万化证据有时难以固定当事人出于对自身非法利益的保护而串供、隐瞒、销毁、伪造证据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及时取证显得尤为重要。
3全面取证的原则。全面包括两层意义一是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相关的情况需要全面调查取证包括能够证明当事人有无从重、减轻、从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证据甚至是证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证据。二是对能够证明当事人有或者无违法行为的证据需要全面收集而不能单凭口供结案。应尽量全面收集现场检查笔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
4顺查和逆查相结合灵活运用的原则。调查取证的顺序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往往需要因人因事而为。有时是查找证据证明已经发现的线索有时则需要根据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新证据、新线索去证明新的违法行为有时需要根据推断违法当事人可能存在什么行为、可能会在某些方面留下什么证据材料、或者可能下步会采取什么举动而有针对性、有重点
f的开展调查取证。作为一个经验成熟的办案人员在认真分析已有线索和证据情况下应当对一个案件的违法行为可能存在的实施手段、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更需要随时根据案件调查的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调查取证的重点和顺序。经常听到有人抱怨“当事人不配合拒绝提供证据案件无法调查下去”其实很多情况下不见得当事人配合调查是我们能够顺利将案件调查终结的唯一方式。
5合理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诉讼实行“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但对于某些案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提交相关证据的义务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举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二证据的基本要求
真实性、合法性、逻辑性、关联性是证据的基本要求几点缺一不可。1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能弄虚作假2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在法律上能够作为证据来认定这主要针对证据的种类和取得的方法而言3证据应当和违法行为有关联性能够证明违法行为构成中某一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