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的组成部分软件文
档由软件开发单位具体编制。软件项目开发单位应在项目完成时应该提交如下文档
(1)软件需求与开发计划;(2)软件设计说明书;(3)用户使用手册;(4)测试分析说明;(5)项目开发总结。第十四条软件开发完成后必须履行正式的验收手续,由专门的验收小组按照软件验收规程,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和合同进行验收。验收规程如下:(1)软件受托开发单位向委托单位(用户)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2)信息技术中心成立软件验收小组;(3)验收小组对文档进行验收;(4)开发单位进行软件功能演示;(5)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测试;(6)验收小组对测试结果进行评审;(7)验收小组写出软件验收报告第十五条业务部门不能自行开发生产系统的应用软件。第十六条本制度所指的软件及技术资料是指与信息系统有关
f的技术文件、图表、程序与数据,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源代码、系统配置参数、技术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制定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执行管理制度的责任人。
第十八条借阅、复制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履行必要的手续。第十九条重要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第二十条所有存放的软件必须附带相关的详细书面文档。第二十一条软件及技术资料应实施密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报废的软件及技术资料应有严格的销毁和监销制度。
第三章软件的使用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使用的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的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应安装使用正版软件。非业务部门的系统软件应该根据信息技术中心的要求统一配置。第二十五条业务部门及研发部门系统软件应启用如下功能:(1)身份验证功能,防止非法用户随意进入系统;(2)访问控制功能,防止系统中出现越权访问;(3)故障恢复功能,能够自动或在人工干预下从故障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而不致造成系统混乱和数据丢失;
f(4)安全保护功能,对信息的交换、传输、存储提供安全保护;(5)安全审计功能,便于应用系统建立访问用户资源的审计记录;(6)制约功能,支持对操作员和管理员的权限分离与相互制约。第二十六条必须启用系统软件提供的安全审计留痕功能。第二十七条数据库管理软件除上述功能要求外,还应具有数据库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复性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从各方面要求使系统软件应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