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公告》)。我们根据上述文件的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规定,充分享受到统一小规模标准带来的政策红利。
一、哪些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二、我公司从事货物销售业务,2017年在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情况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次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如果你公司转登记日前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我公司从事货物销售业务,符合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此次是否必须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不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公告》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四、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2016年8月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次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不能。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你公司不符合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五、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2018年4月所属期申报的应税货物销售额为400万元,免税销售额100万元,同时2018年1月申报稽查查补销售额
f30万元,请问我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应该如何计算?2018年5月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吗?答: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以及稽查查补销售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