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澳大利亚在对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上也制订了相应的法律予以保障。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已经成为了澳大利亚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案保障土著民族教育权利的同时,州和地方的政府也有针对的制定出了一些规定,促进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在加拿大社会中,种族主义特征比较明显。在1977年,加拿大通过了一条国家指令,学校必须维护少数民族的母语,学校多元化的课程当中必须对少数民族的母语进行相应的扶持。加拿大并没有更多的教育政策对少数民族的升入高中进行扶持,少数民族在升入高中时,没有获得更多的优惠条件,而是与其他学生按照统一的条件和要求对待。少数民族的教师和学生认为,入学面前不应该有特殊的对待,应人人平等。
2对少数民族教育的经费投入和双语教学。西方国家在对少数民族的教育经费投入上非常重视。
美国政府在1964年制订了相应的法律,规定了每年都要针对贫困学生提供3亿美元的资助。1972年颁布了《高等教育法修正案》,为更多的贫困生提供了助学金,让更多的学生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在加拿大,虽然国家没有教育部,但是教育问题都有各个省进行自主的管理,联邦政府直接负责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包括了教育政策的制定、资金的扶持、教育经费的投入等。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土著人的教育问题非常重视,并且在多个方面给予了优惠和关照。土著人在加拿大享受从小学到大学的免费教育。在保留地,政府出经费帮助印第安人创办中小学。澳大利亚也投入了较多的经费在教育上,公立中学和小学都是完全免费的。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对少数民族的双语教学问题,在1974年,美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双语教育法案》,为了帮助少数民族的儿童能够更好地学习英语,对他们实施双语教学,同时使用他们的母语和英语。在对少数民族的教育问题上,加拿大政府对英语和法语的培训非常重视,帮助他们提高英语水平。为了帮助少数民族更好的适应社会,澳大利亚大力推广双语教学,外来民族的子女可以直接进入小学进行学习,其英语教学由教师单独为其补习。英语考试未通过的可以进行英语强化中心进行学习,通过后编入对应的班级进行学习。
三、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启示
1通过立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教育。西方国家在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上,非常重视立法对教育的保障作用。在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少数民族教育的方面的法律也不断完善,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