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需核对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f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1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1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
2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1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00米范围现状的12000地形图1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f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