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未来家园”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发文字号】合价房2008511号【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081231【实施日期】2008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未来家园”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合价房2008511号)
安徽天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核批“未来家园”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受托服务的“未来家园”位于合肥市北二环与内环之间,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鉴于你司和业主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达成协议,根据《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合价房2006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一、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含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办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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