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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供给角度的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梁爱平来源:《北方经济》2008年第17期
一、引言
一直以来,“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大和现实的问题,也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就是农村经济要得到发展,但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农户的长期生产性投资少,同时农业集体组织对于农业比较收益的考虑,其投向农业部门的长期生产性投资也不强,农业长期生产性投资面临困境。因此,资金的投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但缺乏符合农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有效地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农村金融不足就成为重要课题。目前在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要由以下几种金融主体来完成:
1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农业具有弱势产业的性质,各国政府一般都在农业领域设立了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促进农业生产性投资和流通性融资。生产性投资包括扶植农业技术开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作物生产的直接投资等。这些投资主要是生产性的长期投资,弥补了农业领域生产性长期投资不足的问题;流通性融资主要用于国家的农产品收购,这种融资主要是为保障本国的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而进行的,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负责粮食、油料和棉花等农产品的收购。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生产性长期投资的不足,但是从农户的资金需求的角度来说,则政策性金融对满足农户投资需求效果甚微,其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金融的主要对象是涉农企业,单个农户很难通过政策性金融体系获得生产性资金。而且其业务产品单一、服务功能不全;筹集资金渠道过度依赖中央银行再贷款,因此其累计不良贷款在2002年比率超过了30。由于政策性金融对农户融资作用的有限性,决定了政策性金融不可能是有效解决农村资金问题的主要途径。
2国有控股商业性银行。商业金融机构的投融资行为,受到信息获取成本、信用评估成本、风险控制成本、网点设置成本等的制约。当其面对农村大量分散的农户、效率低下的经济不规模环境,其获取信息的成本就很高,就经营成本而言,与有限的预期收益不符合成本收益的基本原则。而且它难以对如此众多且分散的客户群体进行信用评估和甄别工作,因此贷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这些特征决定了商业性银行难以成为解决农户投资需求的主导性的金融机构。事实也证明了近年来商业银行大批从农村地区撤出,或者减少分支机构,且其银行业务非农化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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