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他们学法律的积极性,运用法律的主动性自觉性。b)从学校方面来说,高校的教育存在着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的现象。大到学校管理者,小到各个院系各个辅导员,都是非常的
f重视学生专业课的理论学习。因为学生在校四年期间专业课的成绩基本就是代表了学生的能力,成绩优异,就业率就高,反之亦然。而一个学校学生就业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这个学校的就业率,教学质量,以及在各项评比时的标准。老师对于法律知识的教授,也只是把它当作一门学科一种知识来教,并不把它当作一种社会实践能力为人做事的准则来教授。这也就当然的导致学生也单纯把法律当作一种知识来学,一门课来完成,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忽视其应用。
再有,近年各高校依据教育部的规则,依据实践需求均已设置失业指点中心,并将失业指点课列入教学方案。许多高校的失业指点中心仅仅围绕着当年毕业生签署了多少失业协议,并以此作为某个专业、某个学院、某所大学失业率的重要失业目标而给予高度注重,却疏忽了学生能否真正地掌握休息、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否在失业择业中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本人合理的休息权、如何诚信失业等更为重要的法律教育及其责任。
三、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培养首先,应该鼓励高校的法律课程进行变革。将法律实际教学与失业指点课程充分有效地结合起来,适时地采取弹性教学。学生在校期间,除了要求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外,还要经常开展各种择业、就业、失业、签订合同、维权等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启发与鼓励学生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生活中,切实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毕业后就业前,采取多种办法,向学生灌输法律维
f权知识,锻炼法律运用能力,从而确保学生在真正就业的时候,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是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不会迷茫,手无足措,不会一味放弃自己的权利,不会单单的妥协。
其次,要将单纯的法律教学与专题讲座有机地结合起来,适时展开一些与先生失业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如《休息合同法》、《休息法》等。这样的讲座应该是以教员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形式灵活多变,教与学互相促进,由于行将毕业的大学生曾经对法律特别是相关的失业方面的法律发生强无力的认同感、需求感,所以迫切希望教师给予更多的引导与协助,以防止在失业中走弯路。在法律教学中,老师应该注重将实际教学与案例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用事实向学生证明法律学习的必要性,用事实向学生讲述如何运用法律。
最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