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促进项目1、立项依据1)、基本情况:镇共有各类“九小场所”405家,集
中分布在府前街、振兴大街、249省道、248省道两侧。一般为沿街两层楼房,底层营业顶层居住,或由其他平房建筑改造而成。多数经营者由于消防法制意识淡薄,未经开业前的消防验收或申请等安全检查擅自开业。2)、安全现状:部分“九小场所”建筑本身没有经过防火审核和验收,而且改、扩建的现象也不少,经营项目与建筑防火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九小场所”内没有安全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没有逃跑路线。“九小场所”的规模小,利润不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低下,大多业主只顾挣钱,不管安全,防火意识淡薄;安全通道堵塞、占用;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与配置场所不符或过期使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合格,没有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用火、用电、用气不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2008年全镇发生烧烫伤害14人次,仅“九小场所”就涉及9人次。2、项目目标及计划目标:
f有效预防和控制“九小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建立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造成的伤害。保障辖区消防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0以上。计划:1)、建立“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台账2)、组织“九小场所”消防应急灭火疏散演练3)、配备各类消防器材4)、依托县消防大队,组建“九小场所”义务消防队,建立火灾报警联动机制5)、对“九小场所”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培训覆盖率达到85以上6签订“十户联保”协议3、项目措施1)、成立组织机构由派出所、各管区等成立组织机构,负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促进项目的推广实施。2)、建立安全组织由派出所所长艾金良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党委书记任组员,成立安全组织。3)、建立安全制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消防责任书管理制度、
f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等。4)、领导高度重视“九小场所”是我镇经济重要支撑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促进项目也得到了镇领导的高度重视,镇党委领导每月带领项目组人员对“九小场所”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5)、清查“九小场所”消防隐患,建立健全消防检查台账自项目实施以来,镇促委会联合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了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