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f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执行董事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成员由执行董事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2、决定报请执行董事审议的投资项目;3、制定投资方案;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6、根据执行董事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第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第十五条项目初审会由总经理牵头,由投资经理、法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公司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初审会。
f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第十六条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
1、较高的成长性;2、先进的技术;3、较高的进入壁垒;4、优秀的管理团队;5、领先的市场地位;6、有利的投资价格;7、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第十七条未经执行董事批准,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