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
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对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薪酬分配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按照特定的标准、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三条工程项目绩效考评对象为项目经理部经理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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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部班子成员。第四条项目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公布后,经理部应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今后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工程部主任、财务总监担任,成员由综合部主任、技经专责、安质专责、仓储专责等人员组成。
第二章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第一节评价指标及权重第七条绩效考核评价由项目利润率、资金回笼指标、项目管理费、协调征地青补费四个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施工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内部管理目标四个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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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八条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经营期内所采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第九条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6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40。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管理评价指标均按百分制设定,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分值,然后按附表所列各自权重折算。(评价指标权重见附表)
第二节考核评价程序第十条项目终结考核评价程序(1)公司考核评价组成员按职责开展对项目经理部的评价。财务会计部核算项目成本,技经协同财务部确定项目实现利润,项目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资金回笼、协调征地青补费用等情况;工程部确定工程项目工期进度,评价施工管理目标;安质部评价安全、质量达标情况;仓储、综合等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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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门评价考核项目内部管理相关内容,并按照附表117给评价对象打分。
(2)按附表1汇总考评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经考核评价组组长审核后提交公司考核评价组讨论。
(3)公司考核评价组审定考核评价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