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4)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5)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3)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4)环境影响报告书;
(5)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
f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