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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王维健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9期
【摘要】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免费法律服务,从而保证其合法权利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本文针对农村法律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略作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法律援助;农村;问题;对策
一、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的经济保障,经费不足会严重制约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弱势群体的权利将得不到有效地保障。近年来,随着法援宣传力度的逐步加大,法援覆盖面的不断拓宽,法援案件数量也急剧增长。以我市为例,近三年来,法援案件每年以近百分之二十的数量递增,但是法律援助经费却未能得到稳定的财政支持,援助经费的不足,制约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影响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和谐农村的建设。
(二)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愿提供农村的法律援助
在我国,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虽然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有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法律援助案件是免费办理,政府给的办案补贴又很少,所以造成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怠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即使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往往也是应付差事,走过场,不尽心尽力。面对法律知识贫乏的农民,律师、法律工作者往往是敷衍了事或知难而退。法律援助被称为法治社会里的“穷官司”,很多律师不愿意接付不起律师费和诉讼费的农民的案件。这对于需要受援的广大农民而言,就不可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之公正性的确立。
(三)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存在瑕疵
一方面,当事人只要提交“经济困难”标准、案件符合受援范围,法律援助机构一般就会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免费代理诉讼。在有些农村,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非常容易,实践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往往利用这一可乘之机,免费享受法律援助资源,加大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成本,降低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规定以当事人的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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