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管理)压力容器检验员培训讲义
f压力容器检验员考核培训
容规、GB150、监检规则介绍
四川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朱洪奇
壹、总则(容规9条)
1、法律地位:
(1)压力容器规范标准体系:
第壹层次:条例;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层次:部门规章;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2号令
第三层次:技术法规;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层次:技术标准:如GB150《钢制压力容器》JB4732《钢制压
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GB151《管壳式换热器》GB12337《钢制球
形储罐》JB473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44《钢制压力
容器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GB6654
《压力容器用钢板》GB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JB4726~4728
压力容器用锻件等
(2)法规规范用语:
必须、不得——必须执行;
不应、应——于正常情况下按规程执行,特殊情况报批;
宜、不宜——由设计和制造者灵活掌握。
2、压力容器监管范围:
(1)条例对压力容器的定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壹定压力的密闭容器,其范
f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和容器
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
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2)容规适用范围:
1)完全适应范围:三要素
a、最高工作压力≥01Mpa;
压力——表压(相对压力);
最高工作压力——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于正常使用过程中,
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外压指最高压力差值
工作压力——GB150定义同上;
设计压力--设定的工作压力
GB150压力上限≤350MPa
b、容积≥025m3;25L
多腔容器——管理按最高,其他按各腔,包括类别、压力、
容器等
c、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
沸点的液体。
2)部分适应范围:(8类产品)
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和修理改造按《容规》
定期检验协商
(3)容规不适应范围:(7类产品)
1)超高压容器
f2)各类气瓶
3)各类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核、船舶、机车国防、军事装备、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
5)瞬时承受高压的压力容器
6)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
7)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
(4)监察范围:(7个环节)
设计、制造(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
条例表述:生产(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
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
3、压力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