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公平、正义及和谐的社会,在理论上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和谐是系统的和深层次的,在实践中的公平、正义、和谐是看得见、摸得着、人人都享受得到的。四是社会主义是公平、正义、和谐广泛和深刻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不仅存在和发展于,每个社会成员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存在和发展于社会本身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中,既为当前的公平、正义、和谐服务,也为将来拓展公平、正义、和谐创造着物质的、政治的、精神的条件。
其次,社会资源兼容共生,充满活力。社会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能够全面协调、进步、和谐的基础和条件。一是主体上的活力。表现为绝大多数人建设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劳动者思想、知识、文化得到全面发展,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并行使了主人翁的权利。二是政治上的活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每个公民都真正享受到,而且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康有序,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现实化和具体化,并在社会各项活动中得到扩展、深化。三是运行机制上的活力。表现为社会运行系统健康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发挥出激励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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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推进社会向高层次发展。四是资源上的活力。表现为社会中生产生活的各种要素,得到优化配置并发挥出了最大效用,生产生活的环境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优化。
第三,社会结构均衡发展,社会安定有序。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做到体现和谐的有章可循,这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要件和基础。一是权力运行层面上的有序。表现为权力授予和权力运行中真实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广大劳动人民拥有权监督、制约各种权力运作的最高权利,而且做到事实上的完备有效。二是利益体制层面上的有序。表现为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愿,而不是仅反映少数人的利益,是事实上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口号式的代表。三是经济领域层面上的有序。表现为企业、市场、政府的功能定位的准确,行为方式符合法律法规,机制上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的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四是社会生活层面上的有序。表现为共同自觉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集体主义等规范及其价值观念,并在在此前提下享受全面的发展和自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