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在收到投资款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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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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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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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其他事项说明
41如投资人的资金以分批的方式(含过桥贷款)投入,财务顾问费用也将按照上述分批的方式相应支付给乙方。
42如果甲方融资为人民币,则财务顾问费以人民币结算,如果融资资金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则甲方以相应币种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关联公司结算顾问费。同时,乙方收取顾问费后三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提供发票。
43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如果达成符合如下情况的投资协议:协议下的投资人是在乙方向甲方推荐并与甲方接触的或乙方有参于相关谈判,乙方仍有权在投资完成后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
44原则上,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购买火车票、机票,预定酒店事宜由甲方负责,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若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支付相关差旅费用,则甲方应按月定期报销乙方差旅费用。甲乙双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所有的火车票应购买硬卧,国内、国际机票应购买经济舱,住宿以经济快捷酒店为宜。乙方的任何出差行程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f45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服务,不负独立调查和核实信息的责任。乙方协助甲方所准备的任何针对第三方或经甲方同意后分发给第三方的文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对这些文件负责。
4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的,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为避免争议,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投资人信息时,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
第5条保密条款
51双方在获得对方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后应尽到谨慎小心的义务,未经事先的书面协议和口头认可,不可泄露给第三者。使用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的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和探讨前述合作可能性之上。原则上,双方不得复制对方提供的秘密文件,如必须复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5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均应保持相互合作所提供的财务机密,并应承担泄密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财务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除财务机密外的其他商务秘密,秘密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务秘密之日起至该商务秘密公开之日止,且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6条违约责任
61协议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应视为违约。
6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逾期支付或者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