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造就一支在各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师队伍,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各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师培养的力度,使这些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特制定学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评选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4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5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6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能熟练掌握课程教学特点、教学大纲和教材。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f7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二、评选办法:专业部推荐,教学实习处审查资格,由学校骨干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1带头人评选每年度56月份由教学实习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评审小组评选等方式产生,骨干教师一般每年选拔调整一次,每学期进行考核。2原则上,学校各学科、专业按实际情况确立13名骨干教师。3初评:采用个人申报,专业部推荐的方法。以专业部为单位,进行部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确定各专业部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4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通过听评课、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学校骨干教师。5、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的机制。三、骨干教师职责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本学科、专业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f3、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