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可归的流动党员。显然,只有建立农民工流动党员的领导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城乡双方党组织的管理工作,才能形成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合力。
f(一)领导协调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定位目前,成立农民工流动党员协调领导机构,最大的难点是编制和人员问题。在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如果单独定编制、设立新机构,显然并不现实。成立农民工流动党员领导协调机构,最科学的办法就是从中央到地方在各级组织部门的党员管理处室,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法设立流动党员管理处,专门协调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该机构主要发挥两个职能,一是负责协调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之间的责任关系;二是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该机构成立后,凡是涉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都由它负责组织协调。此办法的可行性在于:一是从职责范围来看,管理流动党员是组织部门党员处室应承担的职责;二是从管理人员来看,其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党员管理工作,业务工作相对熟悉;三是从协调职能来看,组织部门承担着干部管理职能,在协调各地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方面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政治优势。(二)各级领导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划分农民工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对不同层次领导协调机构的职责进行科学划分,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1.中央级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负责对全国各省、直辖市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具体要求:一是通过制订、修改政策等方式对全国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二是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调研,及时调整政策;三是通过定期举行工作交流会议,推广各省、市在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2.省级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负责对全省各地市的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部门的领导工作。具体要求:一是定期布置、检查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每年度新的工作任务,表彰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探索出来的新鲜经验。二是定期考评工作。制订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有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对各地市级组织部门的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考评。3.市级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部门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市内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对接工作。具体要求:一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在农民工流动党员管理方面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