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㈠正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1、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市人社局制定(见附件1)。2、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省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即取得教授任职资格。㈡副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1、五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由市人社局制定(见附件1)。2、六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3、七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副教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㈢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f1、八级岗位:⑴资历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见附件2)2、九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见附件2)3、十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㈣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1、十一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的条件(见附件2)2、十二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教(助讲)任职资格。七、几点说明1、在符合竞聘条件的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时,依据任职年限长短依次竞聘对应等级岗位,直至对应等级岗位指数用满为止。
f岗位竞聘出现任职年限相同情况时,优先考虑工龄。工龄再出现相同时,按业绩(含荣誉奖励、科研成果奖励)赋分(见附件3)。若业绩赋分再出现相同时,由聘用领导小组和考核组成员(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赋分时,同层级竞聘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时,实行回避)依据个人述职综合赋分,然后依据赋分结果由高到低依次聘用。
2、首次岗位聘用,使现有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等级,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现聘职务岗位已经超过核准岗位指数的,按照现聘职务聘任。
3、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首次聘任按现聘职务最低等次聘任:
⑴因请病事假(法定假除外)、旷工超过国家规定且目前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⑵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⑶出现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⑷出现较大教学事故者;
f⑸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竞聘上岗后,在聘期内如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从第二个月起自动降一等次,到本聘期结束。下一个聘期是否竞聘原等级,视本人表现,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6、各项奖励的认定:有各级政府章的为同级奖励;有各级政府直属部门章加盖人事部门章的视为同级政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