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合法性。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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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统一着装并正确携带好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二、消防站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严禁擅离职守。
三、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志愿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中队。
四、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五、值班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严禁值班时玩手机、吃东西、会私客或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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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六、值班人员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训练、执勤及灭火任
务。七、要爱护站内设施、器材,保持消防站卫生干净整洁。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
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八、消防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定期参加体能和消防技
能训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