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熟练使用相关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5地下矿山应填写“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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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7月15日前,按照工作分工,对直接监管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主要检查:(1)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情况;(3)生产矿山持证生产情况;(4)矿山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5)在用、停用尾矿库的隐患治理情况,停用尾矿库的依法闭库及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情况;(6)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依法处理或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没有按规定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矿山;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整合和取缔非法矿山工作。3对辖区内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情况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按有关规定上报。4完善矿山基本情况档案。对各矿上报的“地下矿山基本情况表”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前将表格及电子文档逐级上报到市局。县(市、区)安监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矿山和在建矿山,要按照一矿一档的要求,建立矿山基本情况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废弃矿山、非法生产矿山和已关闭矿山的调查摸底工作,尽可能地掌握有关情况。5每季度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季度结束前报上级安监部门。诸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除每季定期向市局汇报外,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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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直接向省局报告。五、工作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贯彻“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切实抓紧抓好。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工贸国资公司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强化矿山有关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顿关闭工作相结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