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2010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和我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0〕51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10年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着眼于建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重点从装备、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矿山的生产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一)遏制较大以上矿山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确保全市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4人。(二)建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内容。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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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三)规范露天矿山开采工艺,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杜绝“高宕面,一面坡”开采。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机械化作业,对大块岩石禁止用炸药破碎,机械铲装率达到95以上,实施分层分台阶开采比例达到98以上。(四)改善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主要提升设备和通风系统全部接受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比例(包括整改后)达到100;采矿方法与采场要素、采空区处理、水害防治措施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五)深入开展尾矿库整治工作。按照由市安监局、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和环保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上级的要求,积极做好尾矿库整治的各项工作,停用尾矿库在年底前全部完成闭库工作。三、工作重点确定矿山安全整治的重点区域。(一)确定矿山安全整治的重点区域。市局将诸暨市石灰岩矿区、铅锌矿区,上虞市的叶腊石矿区,嵊州市的萤石矿区、新昌县的萤石探矿区,平铜深部开采地压危害区、漓铁井下泥石流多发区、漓铁兰亭尾矿库列为整治重点监控地区。(市、各县区)应根据当地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分别列出重点整治监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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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乡镇或矿区。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治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