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教基〔2006〕6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部署我省将从2006年9月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切实做好第一阶段的新课程实验工作,保证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的一次深刻变革,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教育行政干部、教学研究人员、教育科研人员和普通高中校长、教师深入学习《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高中课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确高中新课程的目标、内容和结构,正确把握新课程实验的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为启动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积极稳妥,务实创新。各地要坚定改革方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要加强研究新课程实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求做好实验工作的有效方法,保持正常教学秩序,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加强师资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f的原则,认真完成每一位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三、加强领导,保障落实。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统筹组织协调做好本地区新课程实验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完善图书、仪器、设备和用房,根据需要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二○○六年四月五日
f附件: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2006年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519号)精神,自2006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中一年级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为切实做好第一阶段的实验工作(指针对2006年秋季入学到2009年毕业学生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