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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续和传承,并没有本质变化。采取这一措施是基于中央ZF的施政思想循环渐进作量变。随后《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165号文件、《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监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150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166号文件、《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17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同时,央行两次加息,要求商业银行提高大户型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等金融措施密集出台。2006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由“国六条”开始,随后各种细化的调控措施陆续出台,从土地、税收、外资准入、信贷、住房结构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等方面全方位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控。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不仅涉及房地产二级市场房地产开发、交易市场,而且集中力量于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市场;本轮房地产宏观调控不仅重视经济、金融等市场调控手段的组合使用,更以行政问责的手段来确保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力。所有这一切,显示了ZF控制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决心。但是,我们仔细研读“国六条”以及其他文件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其间从来没有出现过“房价下跌”的明确字眼,或者间接暗示。如果非要说其中有什么暗示的话,那就是“稳定住房价格”这句话。在房价下跌的时候,这句话意味着希望房价不要再跌了;在房价上涨的时候,这句话意味着希望房价不要涨得这么快。很显然,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持房价平稳,主要是要将房价过高的增长幅度降下来,也就是说房价不会过快增长,这并不等于房价会下跌。因此,新的“国六条”很难把房价调控下来,因为当前中国经济依然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而银行的存贷比达到突破性的历史新高,这是房地产投资过热的根源。回顾2006年房地产市场,可以说是“一边调控一边涨价”。200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猛烈、最严厉的政策调控,但国内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并没有明显改变其运行轨迹。一些大城市的房价还创下了历史新高。尽管中央ZF严厉督促各地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出落实房地产新政的实施细则并加以落实,但由于一方面房产新政执行需有一定时间,另一方面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技术障碍,因而各项调控政策并未取得立竿见影的成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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