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基本国策?男女平等指的是什么?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总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规定、制约和引导着一般的具体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处于同等的地位。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完善妇女的政治权利方面作了哪些新规定?答: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我国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政治权利。(1)采取措施,提高人大女代表的比例。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比例。”(2)保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女性成员名额。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3)培养、选拔女性担任领导成员。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何规定?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除外。四、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有何规定?答:(1)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2)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增加了一款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3)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对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等有以下3项规定:1、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