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建设单位安装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f检验项目检验内容与要求项目编号
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b总体布置图;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示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行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米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在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的控制屏前面,供活动活动和工作的净高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mm。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梯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金属机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梯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2P+PE型电源插座。
自检质检结果结果
11
1、技
12
术资
13
料
14
21
2、驱
22
23
动和转向站
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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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检验项目检验内容与要求项目编号
自检质检结果结果
f28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