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并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见附件)
1工程款付款方式:施工队进驻后,5天内给予1万元预付款,第一个月施工费每15天按工程量的60支付,
以后每月施工费按工程量的60支付,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消防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开业前完成总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开业一年后支付。
2乙方承包内容:1).强弱电开槽、布线、穿线。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每天现场整理装袋,并清运到甲方指定位置。3).上下水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开槽,下水管线安装完成,吊模封堵。4).开关面板安装。5).后期灯具的安装。6).竣工图。7).协助本工程各工程的水电调试工作。
3.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f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
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及工期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除外。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未经双方确认工程量或对工程质量有疑义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费用。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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