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第二条租赁房屋的
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大写:元)计算,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V”)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
f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