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一、规范要求。
1自助设备基本功能2自助取款机(ATM):取款(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外币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3自动存款机(CDM):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4自动存取一体机(CRS)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取款(本行卡、他行卡)、修改交易柜员办理金融业务。5多媒体查询终端(BST)受理与信用社丁香银联卡有关的余额查询、交费、账务查询、账务打印、面膜修改以及存折补登等。6网银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网上银行服务,智能化浏览我行网站,使用移动USBKey(惠金盾)安全认证网银服务。7自助设备布设基本条件8拟布设自助设备的自助银行已经监管部门或总行批准。9符合业务发展规划,并列入年度布设计划。10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设备运营管理要求。11总行要求的其他条件。12自助设备申请及上线的相关工作由分行负责进行13设备申请。有安装意向的分行及所属支行应在预计对外营业的至少45天前向总行提交自助设备购置申请,同时对必要性、效益性进行说明,并明确拟安装设备类型、安装地点,布设方式、数量。14申请审批。15总行电子银行部队分支机构自助设备配置进行审批。16总行计划财务部队自助设备也算情况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电子银行部。17电子银行部根据计划财务部是预算审批情况、营业机构装修进程等情况进行相应设备的采购。18审批通过后,分行需与总行电子银行部确定设备上线时间,电子银行部根据上线时间安排厂商发货。19组织协调。审批通过后,分行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自助设备上线的总体协调组织工作。20根据所确定的技术验收标准(记录五),在总行科技发展部指导下完成网络、布线等相关准备工作。21根据所确定的安全验收标准(记录六),在总行安全保卫部指导下完成技防、物防等相关准备工作。22根据总行电子银行部批准安装的自助设备型号、规格、协调施工方、设备厂离开展装修工作。23柜员号申请。分行明确上线设备类型、台数,由总行电子银行部向运营管理部申请柜员号,生成确认后由运维中心添加到核心系统中。24入网机构标识吗申请。静静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外追分支机构,由总行电子银行部向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