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内控体系“逐级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在公司总部和各子、分公司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控制度已覆盖公司经营、生产、管理、控制等各个方面,并按照业务模块编制了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生产经营、运营监控、信息披露、法律事务、安全质量环保、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国际业务、采购管理、信息管理等各业务流程的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保障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控制活动,防范各类风险因素,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2013年度公司在总部和所属二级、三级单位基本完成内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工程项目内控体系的建设。公司印发了《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指导手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内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选取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和中铁三局郑徐铁路等5个铁路工程项目、中铁一局西安地铁4号线和隧道局成都地铁3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