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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大发2009112号
关于印发《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关于印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办学单位、校部各有关处室:为保证我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通知主题词西安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11月5日印发
f附件: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防止教学工作中各类事故的出现并能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已发事故以保证我校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事故的分类(一)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支持服务过程中或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具体范围包括专业及课程教学准备、入学教育、面授辅导、网上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课程免考替代管理、综合实践教学、教研活动、教学检查等环节。凡在各环节工作中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考虑不周、估计不全、导致工作环节缺失,影响或扰乱相关工作正常秩序,造成不可挽回的过失;或因小利益而违反相关规定,如泄密、更改数据信息,损坏学校形象;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等均属于教学事故。(二)根据事故类别,教学事故分为三类:A教学、B教学管理、C技术支持;根据事故性质,教学事故分为三级:Ⅰ级为重大事故,Ⅱ级为较大事故,Ⅲ级为一般事故。Ⅰ级事故指在全系统内使教学秩序或系统运行受到严重破坏,或在全系统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使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运行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或事件。Ⅱ级事故指在较大范围内使教学秩序或系统运行受到严重干扰,或在较大范围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使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运行受到较大损害的行为或事件。Ⅲ级事故指在一定范围内使教学秩序或系统运行受到干扰,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使人身、财产、设施设备运行等受到一定损害的行为和事件。各类教学事故的类别及级别依据附表《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分类分级表》(见附录1)确定。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各类教学事故事项内容及级别进行补充、调整和确定,A类由教学部负责,B类由教务处负责,C类由现教处负责。二、教学事故的认定(一)学校专门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小组,由主管教学及教学管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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