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活动房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安徽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条文条规,就该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本作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二、工程地点:三台路三、承包范围及内容:新建4间标准活动房(36米62米),包括:材料购买、下料、安装、运输、保管、装卸、施工、水电安装等全过程;不含活动板房的基础、室内外配套设备。四、材料和质量要求1、材料各板材必须完整无折叠痕迹,各门窗必须完好无损,墙板必须使用防火面板。2、质量要求1)以上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由乙方提供出厂合格和
f质保书。
2)严格按活动房相关规范规定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及相关要求规定。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材料购买、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施工等全过
程施工和管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新安装的活动房按实际施工面积元(人民币
元
每平方米)计取包干,单价不含税。
以上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含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工程直
接费、间接费(含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不另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正规材料的全额增值税专用
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
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楼层建
筑面积按建筑物四周外墙正投影面积计算,走廊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
算。
3、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预付30,所有墙板安装完成支付至70,工程全部竣
工验收合格一个星期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工程款的95,预留5质保
金,待12个月保修期满,除去维修费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剩余的
工程款。如果保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大于预留5的质保金,由乙方补还甲
f方。五、工程工期和保修期1、三台路(天门大道马钢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
板房工程工期为日历天。从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在签订合同日内乙方必须进场。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1、技术要求(1)楼层净空满足2700;(2)使用寿命满足3年;(3)抗风等级8级;(4)抗震能力7级;(5)防火等级1级;(6)平均自重60;(7)楼板承受活荷载大于160;(8)材料颜色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