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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交所项目建设构想
一、国内股权交易现状
1、中小企业融资难,没有场外交易市场予以提供发展融资平台。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亟需有一个适合其持续成长的独特的资本市场来为其高效优化配置资源。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这一独特的资本市场就是场外交易市场。2、具有各类投资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群体投资渠道有限。现在国内已经涌现出大量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人,包括诸多机构投资者和大量的民间个人投资者,其中不乏专注于投资那些暂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但又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科技创业企业。3、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益补充的国内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急待完善与规范。首先中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过于分散。中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由20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股权交易所组成各个部分之间业务多有重合但是彼此之间交易信息闭塞难以形成资源共享。一些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甚至还因为地方利益而进行恶性竞争种种因素造成挂牌企业股权转让难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进而导致交易成交率的下降和交易量的萎缩。中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虽然起步晚,但国家有意全国统一监管,不走美国先是在漫长时期中混乱无序而后才逐步走向全国统一监管的路子。但由于要平衡各地地方利益关系,最终很有可能是允许设立多个区域交易中心,形成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制度、私募发行股票登记制度、交易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其次,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急需完善。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场外股权交易尚没有完善和系统的法律规范,《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但并未具体指出其他证券交易场所有哪些对交易的规则、监管、信息披露等交易细节的相关规定更未涉及。产权交易市场中国有产权、股权交易的规则相对比较规范但是非国有股权转让的准入条件、交易和信息披露的规则还基本没有制订。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相关规定也多为地方政府的独立行为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中关村股份报价系统目前设立的规则仅适应于园区内企业,而一旦该系统业务突破地域范围,原规则将不再适用,需要重新修改。第三,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中国场外股权市场由多个独立市场共同组成各个市场所属的监管部门不一。其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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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国多家产权交易机构监管部门多为地方政府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国有资产管理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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