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6月
f财务财物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一般情况下公务支出一律实行现金买单,500元及以上消费金额必须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严控现金支付。
二、资金支出管理。坚持“一支笔”把关,严格收支管理。公务开支除分管财务领导经手票据由局长审批外,其他票据一律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经同意后开支。
公务开支一般由办公室、财务股安排专人采购,特殊情况下,非办公室、财务股专人经手的小额(500元以下)或非现金开支(转账),由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凭证(如发票、POS小票、账单清单等)上签字,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报销。
公务支出500元及以上金额,经办人应先向分管财务领导报告,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透支的,事后2天内向分管财务领导报告事由。支出发票报销程序:先由经办人写明事由、财务股确认签字、纪检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报销。
f单笔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须向局长报告批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须提请局务会研究同意。
三、办公用品购置。平时零星办公用品购置,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批量或较大额办公用品购置,由经办人拟定购置清单及市场价格,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按本规定要求采购。
四、现金收支管理。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任意挪用和白条抵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五、资产财务管理。单位资产财务由财务股登记建立专门台帐,明确专人管理,财务股每年年底前清理审核一次,若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负责使用者或保管者赔偿。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财务股按规定建好增减台账。
六、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按工会法律规定标准计提,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会活动。经费独立核算,分管工会领导把关签支,收支情况每年通报一次。
七、加强局属单位财务检查。分管纪检领导牵头,财务股等参与,每年组织对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财务公开制度,每年底通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下年度预算计划。
八、凡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