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师,设备、发电、维护等相关部门专业专工组成的三级网络,管理本企业技术监控工作。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设备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等,制定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监控的规章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指导公司系统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和“两院”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检查。(三)组织开展公司系统重点技术问题攻关,组织对人员和设备事故进行技术分析,编制反事故技术措施。(四)定期组织对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上岗考试。(五)发布集团公司技术监控月报、年度总结报告。(六)每年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专业会。第十四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有关电力设备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实施细则等。(二)制定本企业技术监控工作管理办法,对所属基层企业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技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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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检查所属企业技术监控专业人员配置和持证上岗情况,落实技术监控管理岗位责任制。
(四)组织并参与基层企业重大隐患、一类及以上设备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五)对所属基层企业技术监控工作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六)审核、分析所属基层企业上报的技术监控数据、报告(表)、总结。
(七)定期组织召开分子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会、专业技术交流会。
(八)支持“两院”对所属基层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第十五条“两院”主要职责(一)对集团公司所属基层企业技术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二)负责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三)对技术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预警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四)开展发电设备疑难技术问题和共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和解决,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五)参与基层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协助提出技术措施和建议方案。(六)每年两次对基层企业进行技术监控动态检查。(七)每月负责汇总、分析基层企业上报的技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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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控报表(报告),编制集团公司月度、年度技术监控分析报告。
(八)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专业技术监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考试试题和试题库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六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基层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是技术监控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