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新疆分中心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一、职责1中心职责11中心为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修订用车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12负责做好分公司用车的统计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基本配备、性能、行驶里程、加油量、油耗以及车辆调度等情况。对车辆使用过程发生重大问题或事故需记录在案。13负责用车日常调度,根据待办事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科学调配。14负责车辆年审,分公司有关部门按相关的职责予以配合。二、车辆管理1车辆档案管理11每季度对车辆行驶里程、加油量、油耗等情况进行分析,控制车辆行驶公里数合理的油耗范围。12每年对车辆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车辆概况、统计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2用车管理
f21车辆使用应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中心统一派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22未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不得外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驾驶员为所驾驶车辆第一责任人)。23用车申请231多人同时申请用车时,视目的地情况,调度员尽量统一安排一辆车,节省油耗。232xx主城区、xx基地范围内用车:用车人员向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用车理由、时间、地点、乘车人及人数等,调度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辆。233xx主城区外用车:用车人员应填写《派车申请单》。2331生产经营用车:用车人员、单位需向分公司分管安全经营的领导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经行政管理部交xx中心核准用车信息,派遣车辆。2332团队建设用车:用车人员、单位需向分公司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经行政管理部交综合服务中心核准用车信息,派遣车辆。3维修保养31司机每月定期上报车辆维修、保养月度计划以及计划外的维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维修、保养申请,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或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车辆。
f32申请:司机填写《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注明车型、车号、维修原因、维修项目、预计金额,并签注司机姓名、申请时间等内容。33维修:根据“同一规格,价格优先”的原则,前往价格较低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34车辆于外地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口头报告xx中心领导请修项目、预计金额。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返回后补填相关的维修、采办记录。35车辆修保间隔里程例行保养:指司机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的保养,内容有:(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2)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