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和企业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企组织建设,促进村企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和谐矿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联合党支部是新时期、新形势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农村和企业联合成立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和企业发挥战斗力、凝聚力的基础,是村企和谐发展的领导核心。。第三条联合党支部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规范议事。第二章议事原则第四条联合党支部联合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加强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和企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村企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2、保障村企自治原则。扩大基层民主,保证村民和企业履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尊重民意。3、依法按章办事原则。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议事,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
f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议事决事。5、坚持充分酝酿原则。要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村企各方面
的意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第三章议事的内容范围第五条联合党支部联合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1、村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
划;2、引导村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转化富裕
劳动力,投身工业产业建设;3、结合实际拿出村企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
经营方案建议;4、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5、矛盾调处进展情况和措施办法,利益分配情况通报;6、村企外部环境改造和建设情况建议;7、村企共建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及实施办法建议;8、村企联合制定有关章程;9、以联合党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
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10、需提交联合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四章议事的方法程序第六条联合党支部联合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村、企联席会
议。
f第七条联合党支部联合议事会议,一般由联合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联合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联合党支部副书记主持。联合议事会议参加对象:村党支部全体成员;企业党支部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企业其他组织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