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者头位要正,不能歪头用另一只眼偷看,不能眯眼。5对于裸眼视力10,而且没有矫正眼镜的受检者,应加针孔板后再查小孔视力。6视力检查是心理物理检查,评价结果时应当谨慎。
第二节近视力检查
【适应证】1屈光不正患者。2老视患者。3需要检查近视力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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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禁忌证】1全身状况不允许检查者。2因精神或智力状态不能配合检查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1可选用徐广第E字近视力表、耶格Jaeger近视力表、对数近视力表。2近视力表的照明不易固定,可采用自然弥散光,也可采用人工照明,但注意避免眩光。3两眼分别检查,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时用挡眼板遮盖非受检眼。4检查距离一般为30cm。对于屈光不正者,要改变检查距离才能测得最好近视力。如将近视力表向受检眼移近时视力逐渐增加,该眼可能为近视眼或假性近视眼。如将近视力表向受检眼移远时视力逐渐增加,该眼可能为远视眼或老视眼。5以能看清的最小一行字母作为测量结果。可以小数法记录。如用耶格近视力表,则以J1J7记录,并注明检查距离。【注意事项】1每个字母辨认时间为23s。2非受检眼遮盖要完全,但不要压迫眼球。3检查时受检者头位要正,不能歪头用另一只眼偷看,不能眯眼。
第三节婴幼儿和儿童视力检查
一、婴幼儿视力检查【适应证】需要检查远视力的婴幼儿,特别是怀疑弱视时。【禁忌证】1全身状况不允许检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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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因精神或智力状态不能配合检查者。【操作方法及程序】1遮盖厌恶试验令婴幼儿坐于母亲膝上,分别单眼进行遮盖。若被遮盖眼为视力较差眼,则患儿无异常表现。当遮盖眼为视力好的眼时,患儿则表现烦躁、哭闹或用手推开遮挡物。当两眼视力接近时,厌恶表现不明显。2追随光源或追随眼前移动目标摆动光源或手中的玩具时,婴幼儿的眼或头能追随转动,表明至少有眼前光感或指数视力。对可疑双眼视力丧失者,可观察婴幼儿对周围事物有无反应及表情变化或检查者用一物体作打击眼球的假动作观察有无瞬目反应。3注视反应检查者右手执活动玩具,左手固定婴幼儿头部而以左大拇指分别挡住婴幼儿右眼或左眼。观察另一眼能否跟随和注视眼前的活动玩具。例如挡住右眼时左眼能注视玩具,挡住左眼时右眼不能注视,经数次测试均如此,则说明右眼视力差,应当散瞳做眼底及屈光检查。4视动性眼球震颤让母亲抱婴幼儿坐在一视鼓前,视鼓上有不同空间频率的条纹,转动视鼓,观察是否产生眼球震颤。5视觉诱发电位检查时最好在屏蔽隔离室中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