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成员:由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中心、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科、安全培训部、一通三防科、综合管理科正职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二)领导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地测防治水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盘城岭煤业地测防治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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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①汛期每月对全矿区地质灾害巡查3次,其余每月对全矿区地质灾害巡查2次;每月对回采工作面地面沉降观测点观测3次。②地面设置的岩移观测站每月观测3次。③地面边坡位移观测站每月观测3次,并对边坡进行分类编号管理。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巡查并设置观测站,以便对比和观测。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三、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防治水中心划定的危险区,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2、综合办公室要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3、地测防治水中心按照《煤矿地质规定》、《煤矿测量规程》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四、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盘城岭煤业地测防治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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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矿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