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规定有着一定的贯穿。所以经济法理念存在的基本条件是顺应社会发展,要体现出人文关怀,以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利益,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与稳定。
国家在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的时候,需要有基本的原则与指导思想来帮助实施。国家干预有时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时就需要经济法的出现来对国家干预的行为、方式以及程
f度进行约束。经济法的价值在这里体现。
经济法在现实中存在的需求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它可以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正当凭据,体现了经济法的现代性。但是可持续发展中体现出任何的改变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公平等原则是要与社会本位和正义实质想吻合的,这是经济法一贯坚持到底的整体观念。可持续发展也是经济法整体利益观和正义观不断发展的体现。
经济法理念对经济现象中本质的理解和把握实质上就是对正义和社会本位的把握,体现出与经济法相同的价值追求与根本原则,实现经济法对原则、价值以及制度重建的约束与指导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也需要不断被更新和发展,由此需要引起立法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2经济法的价值
一经济法在法律性能中的价值
对经济法的概念理解上存在着很强的主观性,学者也会通过不同的角度来对经济法进行研究和评定。经济法的价值一直都处在被讨论的阶段,需要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和丰富。
一些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是其固有的属性,是为了人们的利用和使用而产生的性能。在他们看来,经济法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并借此依据将经济法与法的理念进行区分。另有些学者认为将经济法的价值做客观与主观统一的理解,经济法的价值分为了工具性与目的性。其中主要被人们所运用的价值是工具性,目的性作为从属地位。
在对经济法的价值进行研究之前,首先需要确立的是它的法律价值,经济法的价值研究需要首先被确立的是其法律价值,只有在法律价值上凸显了公平、自由、效率和秩序等问题才是经济法的根本价值体现。有人认为经济法作为法律中的一个分支,和法律的价值基本一致,只不过是注入了社会与经济的元素,所以才被赋予了特殊的内涵,让秩序、公平、正义与效率这四个方面形成一条完整的价值链条,让社会总体经济效率与社会经济公平这二者的价值地位凸显出来。笔者认为经济法本身的价值从实质上来讲是社会本位指导下实现正义,有同时兼备自由、效率与秩序的统一。
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体制作用
通常在经济法中效率指的是投入的成本与收益间的比较,其中的交换本质就是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