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罪犯入监通知书”、发文字号、称谓、正文、监狱的详细地址、探监时的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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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与罪犯的通信信箱、邮政编码和咨询电话等,最后由关押机关签章。正文的表述方“×××(罪犯姓名)因……(罪名)罪,经人民法院判处……(处刑情况),
于××××年×月×日送……(服刑处所)服刑。”罪犯入监通知书的回执联应与正本一起寄送罪犯家属,罪犯家属在接到罪犯入监通知后应
签字或者盖章然后寄回监狱。罪犯入监通知书的存根联由监狱留存。
第三节建议减刑、假释文书
建议减刑、假释文书,是指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向人民法院建议减刑、假释时所制作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和监狱法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对在监狱服刑罪犯减刑、假释,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由人民法院裁定。
监狱向人民法院建议减刑、假释,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这些材料有提请减刑建议书、提请假释建议书、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以及罪犯悔改或者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证明材料等。这些材料应当齐全、完备。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一)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概念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照法定程序,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时所制作的文书。(二)法律依据监狱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建议减刑,应分别依照刑法第78条、第79条、第81条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从条件上看,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况。“可以减刑”,属于授权性规范也称必要性条件,即在罪犯具有悔改或有立功表现时,可以考虑对其减刑。罪犯最终能否减刑,还要受到减刑起始时间、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减刑比例等情况的制约。“应当减刑”,属于命令性规范也称充分性条件,只要罪犯具有《刑法》第78条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就必须给予减刑,无需考虑其他因素。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二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程序上看,对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