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下,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主动作为,民政各项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序时安排稳步推进,尤其是连续打赢了全省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现场会、迎接全国人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以及参与全市“双创”工作几场“硬仗”,民政事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凸显民政职能,突出为民解困的惠民抓手作用。巩固了面向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城乡低保方面,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10元人月。截止12月份,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在册21120人,累计支出低保金6771579万元,人均月补差255元;农村低保对象在册人数1099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749883万元,达年初预算总额的10944%,月人均补差133元,较去年人均补差水平增长49%。创新了“1+6”的社会救助模式,即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实行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科学管理模式,统一评议听证制度,统一社会救助平台,统一救助政策衔接,统一资金发放时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无缝对接和并轨管理,得到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城乡医疗救助于今年6月份开通了“一站式”服务,做到了“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大大方便了群众。截至12月份,我市共救助3178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0518万元。其中救助困难群众191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104万元,人均救助5268元;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12694人次762万元;资助新农合14844人次72万元;发放五保户、重点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2329人466万元。通过多层次、递进式的救助措施,给困难群体带来了更多实惠。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比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对比,共查出400多户、1600多人家庭收入状况与实际申报不符,取消了其低保待遇。继续抓好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项工作,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展了面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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